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5月17日,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2年流通领域火灾报警器等13种消防器材及燃气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公告。
据公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和有关工作部署,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火灾报警器等13种消防器材及燃气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。有关情况如下:
一、火灾报警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
本次共对3家销售者销售的3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,抽查区域为贵阳市、黔南州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716-2005 《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》等标准进行检验。经检验,未发现不合格产品,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0%。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。
二、灭火器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
本次共对1家销售者销售的1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,抽查区域为贵阳市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XF39-2009《灭火器箱》等标准进行检验。经检验,未发现不合格产品,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0%。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2。
三、手提式灭火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
本次共对36家销售者销售的48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,抽查区域为贵阳市、遵义市、六盘水市、安顺市、毕节市、铜仁市、黔东南州、黔南州、黔西南州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351.1-2005《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:性能和结构要求》等标准进行检验。经检验,发现5家销售者销售的5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指标为灭火剂主要成分含量,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10.42%。
不合格产品包括,标称绍兴市龙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龙华”手提式干粉灭火器;标称山东薪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薪安”手提式干粉灭火器;标称江西天鲨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天鲨消防”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等。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3。
四、消防水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
本次共对34家销售者销售的39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,抽查区域为贵阳市、遵义市、六盘水市、安顺市、毕节市、铜仁市、黔东南州、黔南州、黔西南州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6246-2011《消防水带》等标准进行检验。经检验,发现8家销售者销售的8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指标为最小爆破压力、附着强度,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20.51%。
不合格产品包括,标称兴化市方圆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兴隆利”有衬里消防水带;标称扬州双牛消防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“沐氏双牛”有衬里消防水带;标称扬州扬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扬消”有衬里消防水带等。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4。
五、消防应急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
本次共对51家销售者销售的67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,抽查区域为贵阳市、遵义市、六盘水市、安顺市、毕节市、铜仁市、黔东南州、黔南州、黔西南州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7945-2010《消防应急灯具》等标准进行检验。经检验,发现2家销售者销售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指标为基本功能试验,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2.99%。
不合格产品包括,标称中山艾索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鑫朝邦”消防应急照明灯具;标称江门市蓬江区方政电器厂生产的1批次“方政之光”消防应急标志灯具。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5。
六、消火栓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
本次共对20家销售者销售的22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,抽查区域为贵阳市、遵义市、六盘水市、毕节市、铜仁市、黔东南州、黔西南州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4561-2019《消火栓箱》等标准进行检验。经检验,发现1家销售者销售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指标为材料,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4.55%。
不合格产品为,标称重庆重消工业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重消”消火栓箱。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6。
七、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
本次共对22家销售者销售的24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,抽查区域为贵阳市、遵义市、安顺市、黔东南州、黔南州、黔西南州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35844-2018《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》等标准进行检验。经检验,发现7家销售者销售的9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指标为结构、标志,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37.5%。
不合格产品包括,标称中山市亮太太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亮太太”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;标称慈溪市天元波力电器厂生产的1批次“飞燕”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;标称余姚湘铭厨具配件厂生产的1批次“海之蓝”瓶装液化石 油气调压器等。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7。
八、燃气阀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
本次共对10家销售者销售的12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,抽查区域为贵阳市、遵义市、黔东南州、黔西南州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CJ/T 180-2014《建筑用手动燃气阀门》等标准进行检验。经检验,未发现不合格产品,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0。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8。
九、燃气泄露报警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
本次共对22家销售者销售的23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,抽查区域为贵阳市、遵义市、六盘水市、毕节市、黔东南州、黔南州、黔西南州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5322.2—2019《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: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》等标准进行检验。经检验,未发现不合格产品,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0%。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9。
十、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
本次共对48家销售者销售的59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,抽查区域为贵阳市、遵义市、六盘水市、安顺市、铜仁市、黔南州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6932-2015《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》等标准进行检验。经检验,未发现不合格产品,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0%。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0。
十一、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
本次共对94家销售者销售的126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,抽查区域为贵阳市、遵义市、六盘水市、安顺市、毕节市、铜仁市、黔东南州、黔南州、黔西南州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6410-2020《家用燃气灶具》等标准进行检验。经检验,发现33家销售者销售的39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指标为燃烧工况、安全装置-熄火保护装置、结构的一般要求-燃气导管、热负荷等,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30.95%。
不合格产品包括,标称中山市火状元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火状元”家用燃气灶具;标称顺德区容桂智厨电器燃具厂生产的1批次“邦厨迪”家用燃气灶;标称中山市千田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格美迪”家用燃气灶具;标称佛山市顺德 区慧厨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天一”家用燃气灶具;标称佛山市欢太太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欢太太”家用燃气灶具;标称佛山市苏佰尔燃具电器厂生产的1批次“瑾厨”家用燃气灶具;标称佛山市顺德区猛火王燃气具厂生产的1批次“真火力”家用燃气灶具;标称中山市昊轩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OPAlCN”家用燃气灶具;标称中山市龙天厨卫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好太太”家用燃气灶具;标称中山市威派金厨卫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SIAIVIVE TS”家用嵌入式燃气灶。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1。
十二、燃气采暖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
本次共对6家销售者销售的15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,抽查区域为贵阳市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CJ/T 113-2015《燃气取暖器》等标准进行检验。经检验,发现1家销售者销售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指标为安全装置,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6.67%。
不合格产品为,标称中山市三诺燃具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SANAU”便携式燃气取暖器。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2。
十三、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
本次共对67家销售者销售的81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,抽查区域为贵阳市、遵义市、六盘水市、安顺市、铜仁市、黔东南州、黔南州、黔西南州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CJ/T 197-2010《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》等标准进行检验。经检验,未发现不合格产品,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0。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3。
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,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,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:一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一产品。二是通知生产者停止生产、销售同一产品,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,对已售出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。三是督促指导生产者查找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,限期完成整改。四是对涉嫌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行为,依法依规进行查处。